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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诚邀全球青年英才公告

发布:2023-01-12 18:11:32  关注:32399次

广东海洋大学始建于1935年,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,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,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,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,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,具有“学士、硕士、博士”完整学位授权体系。

学校在祖国大陆南端两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办学,校园环境优美,依山伴水,绿树长青,鸟语花香,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。学校本部坐落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海滨城市---湛江市,作为北部湾中心城市、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,湛江市拥有巨大的城市发展潜力和发达的海运、铁路、公路和航空立体式交通体系。

学校现有“水产”、“食品科学与工程”和“海洋科学”等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;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,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(共14个领域);83个本科专业。现有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、留学生3.8万人。

一、项目介绍

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,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,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(来华)工作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(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)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海外)。该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(含非华裔外籍人才)回国(来华)工作,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,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,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,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,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;

2.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(含)以后;

3.具有博士学位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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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等;

5.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,一般应在海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,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;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,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;

6.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,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;

7.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(来华)工作,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(来华)工作。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,全职回国(来华)工作不少于3年。

8.限项要求: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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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要求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,不能逆层次申请。

9.申请时间: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登陆申报系统并完成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海外)申请书》的填写和附件等材料的上传工作。

三、相关待遇

依托我校获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海外)的,享受以下待遇:

1.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:100-300万元,期限3年;

2.省市政策资助:广东省按入选情况提供配套资助;享受湛江市(阳江市)相应配套资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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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学校资助及待遇:

按学校拔尖人才待遇引进,纳入事业编制;聘正高级职务;年薪80-150万(税前),安家费购房补贴100-200万(税前),科研启动费100-150万;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。

特别优秀人员,年薪、安家费购房补贴、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可面议。

四、申请方式
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需发送个人简历至学校人才引进专用邮箱rcyj@gdou.edu.cn(标题请注明“申报海外优青项目”)(申请阳江校区的人员同时发送至阳江校区人才引进专用邮yjrcyj@gdou.edu.cn),与广东海洋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后,学校将指派专人指导2023年系统申报及后续工作。

联系人:

刘老师(人事处,联系电话0759-2383117)、

戴老师(阳江校区组织人事部,联系电话:0662-2162070)

吴老师(科技处、联系电话:0759-2383133)

联系邮箱:

rcyj@gdou.edu.cn(人事处)

笔试

yjrcyj@gdou.edu.cn(阳江校区组织人事部)

gdou2383133@126.com(科技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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